山西太原的男子苏大峰(化名)爱上了在本市某歌厅工作的女子贾小丽(化名),为了跟小丽同居,他还跟自己的原配妻子离了婚。2年同居时间里,苏大峰通过各种方式陆续向贾小丽转账超过万,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后,苏大峰将贾小丽告上法庭,要求返还万,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?近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该案的判决书。爱上歌厅女男子2年向对方转账万一审法院认定事实:年10月,在本市某歌厅的原告苏大峰与在歌厅工作的被告贾小丽相识,之后发展成同居关系,年6月29日苏大峰与妻子离婚。自年11月开始,苏大峰就通过银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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